公考考試——公安基礎知識:了解公安機關的性質。
公安機關的性質是指公安機關與其他國家機關相區(qū)別的根本屬性。認識公安機關性質是確定公安機關職能、任務、職權等問題的重要根據。
公安機關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中具有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一、公安機關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這是公安機關的階級屬性,也是它的根本屬性,它表明了公安機關的階級本質,是公安機關性質的核心內容和本質特征。公安機關的這一性質表明:
(一)公安機關具有鮮明的階級性
公安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必須堅持對人民實行民主,保護人民的利益;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危害人民利益的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實行專政。
(二)公安機關在國家政權中占據重要地位
公安機關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政權中,軍隊和警察是最重要的支柱。
(三)公安機關是國家意志的忠實執(zhí)行者
公安機關是依據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建立的,忠實地執(zhí)行人民群眾的意志、國家意志,以國家賦予公安機關的任務為總根據、總目標,以國家法律和政策為全部活動的依據,是國家意志的忠實執(zhí)行者。
二、公安機關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一)公安機關是國家的治安行政機關
公安機關是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一個職能部門,是國家行政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治安行政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的內容之一,治安行政管理是國家其他行政管理得以正常實施,并取得社會效益的有力保障。
我國公安機關就是掌管社會治安、行使國家治安管理權的專門機關。治安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防范和控制犯罪活動,預防和查處各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同各種治安災害事故作斗爭,以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人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
(二)公安機關是國家的刑事司法機關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承擔偵查和執(zhí)行刑罰的職能,與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共同完成懲罰犯罪的任務。
(三)公安機關具有武裝性質
公安機關的武裝性質主要表現(xiàn)為公安機關是具有武裝性質的紀律部隊,執(zhí)行武裝性質的任務,配備武器裝備。
公安機關是國家的暴力工具。公安機關是武裝性質的國家行政機關,進行具有武裝特點的公安業(yè)務訓練,有集中統(tǒng)一的領導與指揮、嚴格的紀律和機動快速的反應能力,有適應于應對復雜的治安情況和突發(fā)事件的戰(zhàn)斗體制。根據國家統(tǒng)一裝備標準,配備警用武器以及其他武裝設施,著制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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