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一)黨管人才原則;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思想素質與業(yè)務能力并重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要求
具體招聘崗位、專業(yè)及相關條件見《河池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非實名制人員(第一批)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行端正;熱愛教師工作,愿意為教育事業(yè)服務;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條件;
(三)儀表端正,語言表達流暢,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質;
(四)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或國外學歷認證(注:全日制或脫產在讀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資格條件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的我校公開招聘人員方案,發(fā)布公告。將招聘崗位、人數、專業(yè)要求、資格條件、報名時間和方法、考試時間、考試方式、考試科目和內容等公布在廣西人才網、河池學院網頁。發(fā)布時間:2018年10月30日-11月7日。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址
河池學院人事處(地址:廣西河池市宜州區(qū)龍江路42號河池學院東區(qū)行政樓309室;報名電話:0778-3144681;聯(lián)系人:陳越、魏志榮老師;郵編:546300。)。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名者須填寫《河池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非實名制人員(第一批)報名表》(附件2)、《河池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非實名制人員(第一批)報名匯總表》(附件3)及應聘材料。應聘材料包含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職稱證和個人簡歷等其他材料的復印件。崗位條件要求中共黨員的還需提供由黨員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黨員身份證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處理。
應聘人員每位限報一個崗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學校人事處統(tǒng)一組織進行,按照招聘公告上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試前確認,并于我校網站上公布符合考試人員名單。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具體考試時間與考試地點事宜在報名結束5天內在我校網站另行通知。
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須參加筆試和面試;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招聘崗位直接進入面試。每個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組織考試,確因特殊情況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與保障廳審核批準后,方可開考。
1.筆試
筆試時間120分鐘,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職業(yè)道德以及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學校為參加筆試的考生提供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查詢,并將進入面試人員姓名、成績和崗位排名在我校網站公布。筆試作為對應聘人員的初次選拔,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和考核計分,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
2.面試
本次招聘根據崗位的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yè)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達到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要進入下一個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含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及崗位排名。當天面試結束后24小時內,在學校網站上公布考生的面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的性質和特點,以招聘崗位1:1.5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一并列入考核人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考核人選。
(五)考核
由學校組織相關專業(yè)專家組成考察小組,在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對應聘者的專業(yè)水平、綜合素質、政治思想等方面進行考核,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己私Y果不合格,不予錄用。經學校研究,按面試、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六)體檢
學校組織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考最新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所需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
(七)公示
經學校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面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專業(yè)、學歷學位、擬聘崗位等。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后,對經公示期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學校領導研究同意,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自治區(qū)編制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五、有關紀律要求
堅持原則,規(guī)范操作;嚴肅考試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實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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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學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