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與人數(shù)
財務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品行。
3. 具備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文字表達和語言溝通能力。
4. 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所聘崗位工作。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或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關系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在公開招考中有作弊行為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管理、會計學等相關專業(yè),具有扎實的財務基礎知識;熟悉相關財務軟件的操作。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特別優(yōu)秀的可以放寬至40周歲以下。
三、招聘流程
發(fā)布公告→ 報名 → 資格審查 → 面試 → 體檢 → 聘用。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可選擇現(xiàn)場報名或網上報名,具體時間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非工作日除外)。
現(xiàn)場報名地點:防城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號703室)。
網上報名郵箱:fcgzcy@163.com。
應聘者需填寫《防城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招聘報名登記表》,并準備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或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與考試通知
報名結束后,我們將進行資格審查,并擇優(yōu)選取不超過5名應聘者于2024年11月22日前發(fā)出考試通知。未獲通知者,將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與體檢
考試形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需攜帶相關證件原件進行核驗。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我們將通知擬聘用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四)聘用
經面試、體檢合格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
四、薪酬待遇
按本院聘用人員待遇面議。
五、其他說明
1. 應聘者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2.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防城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解釋。聯(lián)系人:李程程;聯(lián)系電話:0770-3232116 。
感謝您對防城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關注與支持!期待您的加入!
防城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24年11月12日